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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中市役所
大正9(1920)年7月實施「地方官官制改正」,廢廳置州,合併臺中廳、南投廳诶臺中州同年10月1日實施臺中市制,市役所(公所)即位於州廳對面,竣工於大正10(1921)年9月,1950年以前它一直是臺中市公所的辦公所在。
林獻堂手書「互相扶助」橫匾
1932年林攀龍自牛津大學學成返鄉,為美化霧峰、啟迪文化,3月19日在霧峰革新青年會館成立一新會,議長林獻堂,勉以「大樹根底在,風雨掃不倒」,並書「互相扶助」橫匾以為砥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