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大肚」在拍瀑拉語裡是「三個社」的意思,「社」為平埔族社會的最小單位,每個社大約有一、兩百位居民。根據學者研究,大肚王國的村社大多分布於大肚溪下游,和其中一個支流-貓羅溪的兩岸,在十七世紀,這些村社由大肚南社的「大肚王」(Quataong)管轄,大肚王在祭典中扮演祈福的角色,若村社之間有所紛爭也由大肚王來仲裁,各村社則以貢獻獵物作為回饋。
服從大肚王的村社分別屬於不同的族群,不過平埔族並沒有族群的概念,後來學者根據語言、文化特徵等,約在日治時期才出現「拍瀑拉族」這個名稱。拍瀑拉族(Papora)的領域在大肚溪以北、大肚臺地以西,包括:大肚北、中、南三個社、水裡社、沙鹿社、牛罵社,其中牛罵社的人口最多;除了拍瀑拉族外,大肚臺地以東是巴則海族(Pazeh),包含:岸裡社、烏牛欄社、阿里史社、樸仔籬社;大肚臺地東南至大肚溪南北兩岸為巴布薩族,包含:貓霧捒、阿束社、半縣社;另外還有分布在現今彰化、南投一帶貓羅溪流域的洪雅族(Hoanya),包含:貓羅社、大武郡社、北投社、南投社等。